图书馆入馆须知
1.凭本人身份证入馆,证件仅限自用,不得转借、多人共用。校外参观、办事人员需提前报备馆办,获批登记后方可入馆。
2.爱护图书,禁止涂画、撕毁、私藏,期刊不外借;书刊污损、遗失需按规赔偿。门禁报警主动配合检查。学生仅开馆时段还书,教职工工作日可至流通办公室还书,不得闭馆遗留图书在柜台,丢失责任自负。
3.严禁书包、坐垫等物品占座;临时离馆超 1 小时未留纸条,占位物品将统一清理,物品遗失自行负责,闭馆不可留存私人物品在自修室。
4.馆内保持安静,手机调静音,禁止接打电话、喧哗、设备外放,交流移步室外。
5.着装整洁,禁穿拖鞋、背心;禁止携带食品、饮料、宠物入馆,垃圾自行带走,保持环境卫生。
6.爱护桌椅、存包柜等设施,禁止刻画、私自挪桌椅;存包柜随用随取,长期占用将清理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,严重者上报学院。
7.全馆禁烟、禁明火,严禁易燃易爆、大功率电器入馆;充电需人在场,离座拔插头,不得遮挡、损坏消防设施与通道。
8.手机、电脑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馆内财物丢失自行承担责任。配合馆员管理,违规须及时整改;拒不配合者暂停借阅、入馆权限,情节严重移交学院处理。
9.馆内禁止张贴传单,不擅闯工作后台,不触碰监控、消防、电源专用设备。
10.阅览期间互相礼让,因占座、噪音引发冲突,追责违规方,拒不整改取消入馆资格。
11.仅手机、电脑可短时充电,禁止充电宝无人值守充电,违规设备可暂扣。
12.遇停电、火灾等险情,听从馆员引导有序疏散,不拥挤、不折返取物。
13.离座清理桌面、归置座椅,带走全部垃圾与个人物品。
14.全体读者自觉遵守本须知,人人可劝阻不文明行为;多次违规、损毁文献设施,图书馆通报院系给予校纪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