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入馆须知
一、读者一律凭本人身份证进馆阅览或借书,未经允许,不得在馆内从事其他无关活动。进门时,请自觉接受门卫检查。
二、非本院人员来访,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。参观人员须由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入馆,并提前与本馆联系。推销人员谢绝入馆。
三、公共场所,请保持举止文明礼貌得体。注意衣履整洁,穿拖鞋、背心、睡衣裤者谢绝入馆。
四、保持馆内安静、整洁。不得在馆内高声喧哗、争吵打架;请不要在阅览室、书库和自修室内拨打或接听电话,馆内禁止吸烟、乱丢纸屑、随地吐痰;有色饮料和食物禁止携带进馆。
五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,禁止使用明火器具,不准擅自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。
六、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遵守各库室的有关规定。借还书请到借还书处办理手续,对不办理出借手续、擅自携带书刊出馆者, 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七、爱护馆内公物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八、经出口通道, 如遇监测系统报警或遇值班人员抽查,请读者予以配合, 不得有不文明礼貌的行为。
九、夜晚如遇停电超过15分钟,请依照管理人员安排有序地离开图书馆。
十、一旦发生火警或危险,切记不要慌乱,一切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,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大楼。